宁夏西吉县脱贫攻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28人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司关于加大52个未摘帽贫困县事业单位人员扶贫倾斜职称支持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166号)精神及中央、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
2020年西吉县脱贫攻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各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西吉县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本方案中的任职时间、年龄、户口计算的截止时限为2020年9月11日。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西吉县常住户口;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应聘不受西吉县常住户籍限制:
1.在西吉县服务的“三项目”人员;
2.西吉县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3.父母或配偶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西吉县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5.西吉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高层次人才与配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三)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同时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
4.西吉县村(社区)现任“两委”班子成员(不含下派挂职、任职干部)。
(四)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和“三项目”人员中招聘26名。同时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西吉县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或2015年及以后服务期满的“三项目”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和退役士官士兵;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不得报考或录用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7.本人受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8.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9.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10.已招聘的特岗教师;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1.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中已享受过“三项目”定向招(录)聘政策被(录)聘用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应聘者登录西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xxj.gov.cn/),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西吉县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报名系统。
(二)报名时间: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9:00至9月15日(星期二)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报名程序。
1.用户注册。应聘者注册时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应聘者网上注册完成后,须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请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解压后请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上传的照片须为2020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在“应当说明的事项”一栏详细填写岗位要求的事项说明,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核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如应聘者在报名最后1日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5.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取消职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与类别。本次考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综合应用能力(临床医学类)、综合应用能力(护理学类),笔试科目均为3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0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前3天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资格复审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前复审。按照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三项目”服务期满证明材料、建档立卡户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下载本公告所附的《西吉县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经村党组织、乡镇党委同意后提交。
3.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西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xxj.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六)面试
面试由西吉县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将采取结构化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照各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
1.体检由西吉县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西吉县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相关费用。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西吉县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
1.合并招考岗位的报考者采取“合并招考岗位,高分优先选岗”办法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岗位合并招考的,待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结束后,由西吉县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报考者按照总成绩排名,公开自主选择确定具体的岗位。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4.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约定5年为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接受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不予聘用,按自行放弃处理。
五、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相关要求
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涉及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报考人员应当服从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或其他相关事宜调整的,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西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西吉县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954-301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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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0954-3012752
附件:
1、2020年西吉县脱贫攻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2、2020年西吉县脱贫攻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2020年西吉县脱贫攻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西吉县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