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招聘政府聘员2人公告
来源: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2020-09-14 08:16:23
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聘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区党工委综合办公室政府聘员(司机)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3、年龄在25至35周岁(1985年9月1日至1995年9月1日出生),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4、具有高中或相当学历。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主要内容为区党工委综合办公室司机工作;工作地点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9:00至9月25日18:00。
报名地点: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大楼403室。
联系人:刘胜波联系电话:13600202136
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由区党工委综合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根据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
由区党工委综合办公室按相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政审
政审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一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经过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初定人选在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聘员的管理及待遇
用人单位与聘员签订聘用合同,3年一聘,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
工资待遇按我区聘员工资标准执行。其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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