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张家口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40人公告

来源:张家口公开招聘考试网 2020-09-14 10:02:35

  张家口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张家口市检察机关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优化检察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人员稳定、充满活力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更好地辅助和服务司法办案,持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根据《河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张家口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年满18周岁(2002年9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


  (四)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贫困地区(蔚县、阳原县、怀安县、张北县、沽源县、尚义县、康保县、赤城县、崇礼区、万全区)报名考生户籍限定为当地县区户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2020年9月1日;


  (六)熟悉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三、招聘职位


  张家口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0个职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张家口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附件)。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服务“事业单位招聘”专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9月20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9月21日17:00


  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要求和拟应聘岗位条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及时缴费,报名缴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特殊情况报名考务费可减免,减免对象及办法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技能测试结束后两天内到张家口人力资源市场(胜利北路1号)五楼(502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减免费用退回原交费帐户。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请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及时办理。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张家口公开招聘考试网公告,及时下载并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综合能力测试


  本次招聘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技能测试和笔试,由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第三方负责命题、组织考试和提供技术支持。


  1.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20%)


  考生通过报名后,于2020年9月23、24日,从张家口公开招聘考试网上自行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时间9月26、27日。技能测试主要采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作答方式,分为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两部分。应试人员按照速录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看打录入、听打录入考试时间各10分钟,满分分别为100分。(技能测试使用计算机预装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达到速度在每分钟70字以上且正确率在90%以上的标准,方可产生成绩;录入速度70字且正确率在90%以上计60分,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110字且正确率在90%以上的计满分100分。听打录入和看打录入两项成绩较高的一项得分作为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录入速度每分钟70字以上且正确率在90%以上的取消聘用资格。


  技能测试成绩查询。9月30日,请登录张家口公开招聘考试网查询技能测试成绩及是否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占总成绩的40%)


  达到最低技能测试标准暨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从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10月11日,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限90分钟。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在取得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考生中,根据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区分职位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比例范围内,如果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环节。


  请报考人员适时登录张家口公开招聘考试网,查询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进入面试考生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信息进行核验。考生须提供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未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张家口人力资源市场(胜利北路1号),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占总成绩的40%)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内部过渡性招聘人员的面试,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会同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步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从网上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举止仪表等,每名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为6分钟。


  面试题本委托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命制,数量至少多于实际用量1套,届时从中随机抽取具体使用题本。


  根据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组建评委组,每组7名评委临时抽调。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


  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六、聘用


  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果出现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者,分别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体检合格者,由市、县(区)检察院政治部分别对报考本院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要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等)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主要内容: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报告备案审批,然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县区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分别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及档案移交手续,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


  七、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列入聘用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薪酬标准根据河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八、其他相关事宜


  (一)以上时间安排为预先计划,受疫情影响,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视情形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考生参加技能测试、笔试等环节时必须全程戴口罩;如有发热等症状或来自高中风险地区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否则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


  九、声明


  本次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3-2051684   0313-8015597


  监督电话:0313-8080936


  附件:张家口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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