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统计大数据应用中心招聘5人公告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9-14 10:53:25
  浙江省统计大数据应用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统计大数据应用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统计大数据应用中心是浙江省统计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开展统计大数据研究、开发与应用,推进大数据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承担《国家统计局、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统计大数据应用中心合作协议》确定的统计大数据应用与开发平台的共同建设任务;承担浙江省政府大数据和国家统计局大数据的共享与利用;承担全球平台亚太区域中心大数据和全国统计大数据的挖掘与分析;承担统计大数据能力建设相关工作。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浙江省统计大数据应用中心2020年计划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5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10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9月23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6日-9月24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9月25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10月14日-10月16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10月17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2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岗位匹配性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统计信息网(http://tjj.zj.gov.cn/);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统计信息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省统计局(人事处):0571-87050941。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附件2)。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9190539、88816303(浙江省统计大数据应用中心)。
 
  附件:
 
  1.浙江省统计大数据应用中心2020年招聘计划表.xlsx
 
  2.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docx
 
  202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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