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日报社招聘工作人员10人简章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2020-09-14 11:14:29

  内蒙古日报社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日报社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厅级,内设26个事业机构。《内蒙古日报》(蒙汉文报)1948年1月1日创刊,经过7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报纸、刊物、网站、客户端、微博、微信、手机报、第三方平台等30多个媒体(平台)的全媒体矩阵。初步形成了由纸质媒体、网络媒体、移动媒体、户外媒体4种业态,蒙古语、汉语、俄语、斯拉夫蒙古语4种语言, 5条业务线, 6个融媒体编辑部构成的媒体融合发展体系。承担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及时传播国内外各领域信息,承担政策传递、信息传播和民意表达的社会责任,坚持客观、真实、科学、准确地报道和反映社会民意,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引导社会思潮和舆论走向,推进社会文明,促进社会和谐,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公开招聘蒙汉文编辑记者岗位工作人员10名(专技岗位,其中蒙古文编辑记者岗位工作人员4名,汉文编辑记者岗位项目人员1名),新媒体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专技岗位)、综合文秘岗位项目人员2名(管理岗位),会计岗位工作人员1名(管理岗位)。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4日之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具体条件


  详见《内蒙古日报社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2.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9:00—9月18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13: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17:00。报名交费截止后若“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放在第二阶段重新组织报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9:00—9月26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13: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120元,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19年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帐户里。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imptasybtf@126.com),其中报考第一阶段岗位发送截止时间为9月18日17:00,报考第二阶段岗位的发送截止时间为9月26日17:00,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9:00—2020年10月23日24:00。


  五、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其中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


  应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


  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两科笔试总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X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X50%


  4.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地点设在内蒙古日报社新闻大楼三楼会议室。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在组织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操作方法、技巧以及面试工作纪律方面的培训。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方式进行。分蒙文编辑记者、汉文编辑记者、新媒体技术和综合岗位4个面试组,其中,蒙文编辑记者面试组负责蒙文编辑记者岗位的面试;汉文编辑记者面试组负责汉文编辑记者岗位的面试;综合岗位面试组负责综合秘书、会计岗位的面试;新媒体技术岗位面试组负责新媒体技术岗位的面试,以上机实际操作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设立考官小组,每个面试组考官7人,其中同学科(专业或岗位)专家不少于5人,外聘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


  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和《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登分汇总表》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


  3.应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面试须用蒙古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或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或确定取平均成绩的,须在面试公告中事先公布。


  5.相关要求


  (1)面试试题由内蒙古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自行组织,命题组成员由领导小组选派专家组成,并进行入闱管理。命题从开始制定、印刷、送达结转和保管启用试卷到面试全过程,社纪检委派专人全程监督,在此期间命题组成员进行全封闭管理。由命题组组长负责对试卷的保管。


  每一种面试提交两套面试题,在考试前由主考官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题。


  (2)面试考场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求设置面试考场,对面试室应聘人员面试过程进行全程摄像、录音。面试地点设在内蒙古日报社新闻大楼。


  (3)《面试考官评分表》《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面试过程音像资料及面试试卷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5年。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内蒙古日报社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结束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将拟聘人员《花名册》和《个人备案表》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办理审批手续。


  3.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6.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1.监督举报电话:0471-6635350(内蒙古日报社)


  2.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3.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6601706(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本简章由内蒙古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内蒙古日报社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内蒙古日报社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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