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公安局辅警招聘155人公告

来源:西安市人才网 2020-09-14 13:56:05
  西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受西安市公安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4.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纪律观念强,协调能力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5.年龄要求18周岁(含)至30周岁(含)之间(1990年9月11日至2002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6.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语言表达流畅,汉语普通话标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重听、无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9.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西安市公安局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岗位条件》。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三)报名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


  (四)在同等条件下以下条件优先聘用:


  1.应聘人员为“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的。


  需“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注明与应聘人关系,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医疗单位人事部门鲜章或公章)及户口簿。


  2.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的需提供民警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注明与应聘人关系,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安机关人事部门鲜章或公章)及户口簿。


  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需提供证明材料(注明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同签订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10:00时至9月23日15:00时。


  2.本人在http://xaga.haorc.com网站报名并按照要求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本人彩照等有相关证件扫描件。退伍军人、退役士兵上传退伍证书。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于10月1日10:00时-10日17:00时个人自行在http://xaga.haorc.com网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1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常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于2020年10月15日12:00时在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公布。


  2.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每个岗位按1:2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1: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3.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在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公布。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各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合格后,由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二)按照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三)待遇: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试用期后3000元/月起(含个人社保部分),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层级晋升制度。


  五、工作地点:西安市


  六、纪律要求


  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聘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重要提示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应聘人员须戴口罩参加,“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显示为绿色方可参加本次应聘;西安“一码通”显示为黄码的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持本人三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个人做好有效防护的允许参加应聘。


  应聘当天体温在37.3℃及以上人员、持“红色码”人员禁止进入考点。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在招聘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29-87420862、87445350)进行咨询。


  因疫情原因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场地外来车辆不得入内(不提供停车场所)。


  三、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一)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


  (二)打印《准考证》后未参加笔试的。


  (三)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


  (四)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


  (五)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六)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多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四、特别提示:请妥善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原件(遗失不补,后果自负)。


  附件:西安市公安局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岗位条件

 

  西安市惜才人才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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