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9-15 09:21:16
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结核病防治防控监测科研岗1名,主要从事结核病防治防控监测科研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结核病防治防控监测科研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病原生物学(A100103)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1.具有结核病防治防控科研工作经历的优先;2.发表高水平SCI论文,主持省级或以上自科基金科研项目的优先。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6号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7楼)。联系电话:0757-83105370。联系人:罗老师、刘老师。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要求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4)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于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并通知考核时间,请留意本单位人事部门的手机短信、电话通知。
六、考核
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知识及技术技能、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岗位引进需求审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人事科组织通过人选到指定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院支付。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医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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