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乌兰察布集宁一中引进优秀教师20人公告
内蒙古集宁一中2020年引进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内蒙古集宁一中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优秀教师,为做好此次优秀教师引进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范围及计划
计划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外引进教学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高中优秀教师20名。具体引进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内蒙古集宁一中2020年引进优秀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带学科教学工作;
5.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6年须一直在高级中学(含民办高中)从事高中一线教学工作,且具有带毕业班经验,所带毕业生成绩优异;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教师引进:
1.内蒙古自治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各民办学校及各类教育机构教师;
2.试用期及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程序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逐项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具体由集宁一中组织实施。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9日8:30—9月19日18:00。
3.报名地点: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办公楼一楼党政办,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474—8383163。
4.资格审查须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近期免冠蓝底1寸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集宁一中组织实施。
2.面试采取讲课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学科的现行普通高级中学教材,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的教学理论、专业水平及履职能力等。讲课和现场答辩满分均为100分。
3.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讲课成绩×60%+答辩成绩×40%,面试成绩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4.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按照每个岗位引进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5.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集宁一中负责通知。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集宁一中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等方法进行,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的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形成考察报告。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由集宁一中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引进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公示聘用
根据拟引进人员考察、体检结果,经优秀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集宁一中按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规定最低服务期10年,服务期内辞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
四、政策待遇
本次引进的优秀教师统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前原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在聘用后直接兑现职称工资;没有职称的教师,特别优秀者可破格晋升中级职称。引进教师可免费入住学校的教师公寓。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优秀教师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优秀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工作高度负责,对因各环节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优秀教师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措施。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请予关注。
本公告由内蒙古集宁一中2020年优秀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4—8380323,8380366
纪检监督电话:0474—8383186
内蒙古集宁一中2020年优秀教师
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