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林口县医疗事业单位选拔7人公告

来源:林口县人民政府 2020-09-16 16:28:45
  林口县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印发〈林口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暂行办法〉的通知》(林人联发[2019]3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选拔范围


  林口县在编在岗教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拔岗位及名额


  1、林口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5人:(中学化学教研员1人、中学英语教研员1人、中学思政教研员1人、中学数学教研员1人、德育教研员1人)


  选拔条件:


  中学化学、英语、思政、数学教研员:(1)年龄45周岁及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2)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三年内需取得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否则退回原单位);(3)第一学历本科以上且专业与选拔岗位相同(思政教研员所学专业放宽至政治或历史专业)。


  德育教研员:(1)年龄45周岁及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2)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3)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4)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含三年);(5)三年以上学校中层以上领导经历(含三年)。


  2、林口县人民医院医生7人:(普外科1名、综合内科1名、神经内科1名、发热门诊4名)


  选拔条件:(1)普外科、综合内科、神经内科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发热门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3)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4)具有基层医疗临床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三)选拔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选拔条件:


  1.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服务期满;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和方法


  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与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8日(每天9:0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民办事服务中心三楼327室)。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的证件和材料:《林口县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符合报名条件佐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二)考试方式


  此次选拔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2020年9月27日。


  2.面试地点:林口县第二办公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比例: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的方式组织面试,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步程序。


  4.面试成绩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成绩通过林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布,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具体实施,考察包括考察对象应聘资格及档案核查、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等方面。


  (四)公示与录用。拟选拔人员确定后,在林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选拔资格,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与人社部门对接并按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我县公开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开选拔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咨询电话: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3-3531998


  附件1: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doc


  附件2:林口县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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