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9人简章

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9-17 09:08:56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红菱路318号;盘龙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尚义街199号;官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关育路3号;晋宁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位于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北苑路21号;禄劝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位于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秀屏路22号;寻甸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位于昆明市寻甸县仁德镇文苑路17号。以上6家单位均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县(市)区分局所属全额拨款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为:承担辖区内环境水质、大气、噪声、生物和污染源废水、废气等的监测任务,为政府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日起算);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毕业生(2018-2020年)年龄不受限制。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见《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绩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招聘单位报名时属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参加2020年云南省基础教育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已进入拟聘公示环节人员;
 
  (5)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专业设置参照云南省发布的《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及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二)时间安排
 
  报名:2020年9月25日上午9:00分至9月29日下午17:00分截止;
 
  查询(缴费):9月29日下午17:00分至10月11日下午17:00分截止;
 
  准考证打印:2020年10月13日上午9:00分至10月17日上午9:00分。
 
  (三)报名流程
 
  详见《昆明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络报名流程》(附件2)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报名时所留联系人和电话号码需准确无误,确保联系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每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1 : 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方式、科目和范围。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详见《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因本人自愿放弃、无法联系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愿放弃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资格复审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另行通知,请登录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查看资格复审相关公告;
 
  (2)资格复审方式:本人现场复审;
 
  (3)资格复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已通过笔试考试,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复审,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各招聘单位将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方法。根据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于面试公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须经资格复审合格。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具体面试事宜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网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方式、内容详见《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其他考试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公告。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及考察、体检人选的确定
 
  (一)成绩计算
 
  1.笔试共两科,每科卷面100分,共计2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3.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察、体检人选确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考察和体检人选。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果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则加试一轮面试,最终以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设置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和与岗位无关的条件要求;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也不得擅自放宽条件通过审核。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以各种名义、形式出现的命题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单位及主管部门无任何关联。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勿上当受骗。
 
  (四)本简章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局机关纪委:0871-63966770
 
  昆明市纪委昆明市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0871-65919817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92326
 
  附件:1.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 昆明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络报名流程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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