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辅助人员12人公告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招聘劳务派遣制辅助人员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辅助人员12名。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在考试政审体检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劳务派遣制辅助人员。
(二)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至32周岁(出生日期在1988年9月16日至2002年9月16日之间)。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2、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身体健康,无精神及心理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能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5、招录范围:沧州及所辖县市区户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因行为不良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
(4)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本人及父母有被纳入失信记录的;
(7)有纹身的;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得报考;
(9)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9 月16日 — 9月22日通过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2020年9月23日--9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进行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报考人员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报名资格审查表(表格需登录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众号下载并电脑打印粘贴照片后上报,另需备用照片3张,备用照片要求考生在照片反面如实签名并用曲别针别在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左上角),到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门卫现场报名。领取准考证的时间随时关注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众号。(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以便在面试等环节正常使用)
(三)笔试
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分别达2:1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以报名人数2:1的比例重新核定招聘计划数并继续招聘程序。
2、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第三方考试机构负责。
3、笔试时间:2020年9月29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
4、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5、笔试结束后笔试结果在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众号公示,笔试成绩按分数排名。
(四)面试
1、以考生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笔试成绩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人员数结果4舍5入),入围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2、面试时间和地点登陆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众号查询。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
4、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面试成绩按分数排名。
5、面试由第三方考试机构负责。
(五)体检人员确定及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以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学历层次和院校录取批次由高到低进行区分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的方式方法并最终确定人选获得体检资格。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由体检人员自付。
(六)政审和资格复审
政审参照国家公务员有关录用规定进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相应政审材料,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
对因不符合招聘条件、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未按时完成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考生被取消招聘资格及未按时间报到等而造成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报考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末位考生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学历层次和院校录取批次由高到低进行区分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的方式方法并最终确定人选获得递补资格。
(七)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众号公示。聘用人选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进入公示期后,人员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待遇与原定额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一致。
五、疫情防控
疫情尚未结束,防护不能松懈。请考生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考生须在考前14天坚持每天监测体温,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提前登录“冀时办”小程序申领健康码,并每天进行打卡,进行自我健康观摩。本次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并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及时上报个人健康信息状况,积极配合招聘防疫组工作人员工作,听从指挥有序进行体温检测、个人消毒、登记等工作,考生人均间隔距离1.5m以上,有序凭《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健康绿码进场、验证、配合检查等工作。凡拒不配合考务人员指挥,不遵守考场规则和防疫工作要求的考生,取消其招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广大考生应对其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的,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六、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经审查,如发现报名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在考试、体检等环节确认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及时在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考生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17-6766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