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市审计局招聘12人公告

来源: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9-17 16:37:55
  鄂州市审计局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鄂州市审计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招聘
计划
专业要求 学历 资格条件 备注
审计业务 9 财务会计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40周岁及以下,需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该岗位经常出差
文字综合 3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及以下,需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缴费和准考证下载打印均通过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rsj.ezhou.gov.cn/)考试报名模块进行。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9:00—9月25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21日9:00—9月26日17:00。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9月21日9:00—9月2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下载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三)报名要求

  考生应对照招聘资格条件,如实提供个人有关材料,要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缴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

  四、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为: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范围

  笔试形式为书面闭卷,总分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招聘计划人数和报名缴费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通过鄂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http://sjj.ezhou.gov.cn/)发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岗位,组织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对竞争比例达不到1:3的,可核减招聘计划。

  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提交审查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采用A4纸型,本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资格复审公告在鄂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http://sjj.ezhou.gov.cn/)另行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

  (三)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考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及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公告在鄂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http://sjj.ezhou.gov.cn/)发布。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进行折算,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依综合折算成绩高低顺序1:1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排序递补。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主要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档案审核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规守纪、学习工作表现、身体心理健康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相关工作在鄂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http://sjj.ezhou.gov.cn/)公告。

  (三)公示

  招聘单位依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规定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鄂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http://sjj.e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六、管理

  通过考试考察拟聘用人员,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鄂州市审计局工作。

  劳资合同签订。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一年一签。首次签订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聘用期内如有违法或重大违纪行为,依法解除合同。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权利,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缴纳五险(不含公积金)。正式录用后综合工资4500元/月(含社保和医保等个人缴纳部分)。工作满一年的,经考核合格可发放一次性绩效奖金,奖金标准为:10000元/年。工会福利、误餐补助与机关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八、其他事项

  1.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027-60229109;监督电话:0711-3388660(鄂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2.考生务必随时关注鄂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信息不畅,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本公告解释权归属鄂州市审计局。

  鄂州市审计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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