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61人公告
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甘肃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省89家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61名(招聘计划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7日之后,2002年9月17日之前出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热爱人民法院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符合岗位需求的工作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原则上要求报考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法院,报考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法院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3.在各级公务员考试或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及报名
通过甘肃法院网(www.chinagscourt.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报考人员登录甘肃法院网认真阅读《公告》,查阅《职位表》,确定报考职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具体程序如下:
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21日上午9:00至9月23日下午17:00,登录甘肃法院网,点击“2020年甘肃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栏,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附件。需上传的附件如下: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png格式,不小于300×350像素,300kb以内,蓝色或白色背景);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他人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的,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干扰、破坏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笔试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此次招聘笔试采取线上笔试的方式,于10月中旬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在甘肃法院网发布。笔试前考生需参加考试系统测试,不按时参加系统测试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服从调剂人员中进行调剂。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甘肃法院网公布。由各中级法院政治部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对考生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核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信息不齐全、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发现有作弊、替考等行为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
3.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健康出行码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笔试成绩优先原则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中级法院政治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中级法院在门户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实施,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健康出行码参加体检。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按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中级法院政治部成立考察组,用人法院协助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当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并查阅考生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经报省法院政治部同意后,按最终成绩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甘肃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有问题反映,且查证确属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由省法院统一发文正式聘用,各用人法院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所有新聘用的书记员,均需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如受疫情等影响,招聘时间顺延。
四、待遇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实行等级管理,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设三等、二等、一等三个等级。工资待遇按照《甘肃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五、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省法院监察室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3.本公告中未尽事宜和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将在甘肃法院网、甘肃高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0931-2839109(9:00-12:00,13: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931-2839098(9:00-12:00,13:00-17:0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21-61948899(9:00-12:00,13:00-17:00)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