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35人公告

来源:中国雄安官网 2020-09-18 10:01:20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法官助理13名


  岗位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及配合执行法官从事诉讼保全、异议复议和执行实施等工作。


  (二)书记员10名


  岗位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司法警务辅助人员4名


  岗位职责:维护审判秩序,庭审过程中传带证人、传递证据,配合执行法官从事诉讼保全、异议复议和执行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司法行政辅助人员8名


  岗位职责:协助开展政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综合文秘、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保密意识、纪律观念和敬业精神,道德品行良好。


  (二)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18日。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部分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各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登录中国雄安官网人才招聘页面进行报名,报名网址:rczp.xiongan.gov.cn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7:00


  报名咨询电话:0312-6098827


  报名咨询时间:9:00-11:30,14:00-17:00


  3.报名程序:


  (1)开始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完全了解本次公开招聘的政策和岗位要求,然后按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在中国雄安官网首页选择“雄安政务”模块,再点击图片“雄安人才招聘”进入报名系统界面,使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进行注册和登录,然后按规范填报个人简历信息。需上传本人近期电子彩色照片(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4)从“报考信息”进入职位申请页面,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后报名信息将在系统后台被锁定,审核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查。“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未过”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将不能重新提交报名);“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7)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1.报考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在笔试前需进行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体能测试项目全部合格者进入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别命题,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法律知识测试、政治理论素养等,书记员在笔试基础上增加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


  4.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5.应聘人员登陆中国雄安官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证件审核,面试前证件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技能测试


  1.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考生,在面试前须加试计算机听打、看打技能测试,测试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2.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证件审核


  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退役证、党员身份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凡在网上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等,参照公务员招录面试程序进行。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再进入此后体检等招聘程序。


  5.计算总成绩: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考生,综合能力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总成绩=综合能力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政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政治考察。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空缺的,按同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在中国雄安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问题的,由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


  (十)递补


  报考人员的考生成绩在1年内有效,在因聘用制辅助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可在考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同等标准执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天气等原因相关招聘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将及时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提供相应健康码。


  (三)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笔试、技能测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本公告由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六)报考人员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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