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聘32人简章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始建于1980年,由山东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学院位于济南市旅游路东首,是一所集全日制普通高职、继续教育培训为一体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1272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总值11.88亿余元,图书近百万册,教学计算机3千台,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亿多元,共有教职工700余人,在校生12500余人。学院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产业发展需要,形成了以建筑类专业为主,环保、轨道交通相关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格局。开办建筑工程技术等37个专业,建成2个山东省高水平专业群、9个山东省重点建设专业群、2个山东省品牌专业群,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5个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山东省共建工科专业。新时代、新机遇、新发展,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中国高职教育品牌,竭诚欢迎海内外杰出人才加盟,共同创造美好未来。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中级岗位应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应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1.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shandong.gov.cn)和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u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
1.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9月30日。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uc.edu.cn/)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上传完整的报名材料(证书等材料以PDF格式,要求完整、清晰)后提交。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造成影响的将视情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上述招聘岗位的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uc.edu.cn/)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报名人员要准确填写联系电话(手机),并保持通信畅通。
需要上传提交的扫描件(JPG或PDF格式)包括:
(1)身份证;
(2)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岗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有明确要求的,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要求的,需提交相应证书;离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离职证明材料;
(4)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导师、院系或研究生处的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或其他体现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面试时提供,模板见附件3);
(6)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以上所有材料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原件。
报名结束后,对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如有变化,将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笔试内容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无任何笔试、面试辅导。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普通教师。普通教师岗位面试采取问答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所占分值比例为40%和60%,面试总分为100分。问答和试讲时间共20分钟,其中5分钟在备考室准备,15分钟在考场作答。问答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基础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水平、教案设计、教学环节设计、对课程的把握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题目根据招聘岗位统一确定,试讲题目面试前提供给考生。试讲时要求必须粉笔字板书。
(2)书法教师。书法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家考察评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创作水平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
(3)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5分钟在备考室准备,5分钟作答。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基础理论素养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核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调档审查、组织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657号办公楼1321房间
联系电话:0531-89709877
传真:0531-89709766
电子邮箱:rs9877@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sduc.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文件规定执行。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