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藏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14人公告
来源: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9-19 12:59:09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根据中央、区党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的相关要求,按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法〔2017〕143号)、《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7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需求,经中共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决定组织实施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招聘编外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外聘用制书记员14名。
二、招聘范围:
西藏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高考),专业不限。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服从招聘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高考);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2002年9月21日);
5、具有招聘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五年内有严重违反公招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被人民法院或其他单位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以及其它有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2020年9月23日
(二)报名方式及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拉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lasa.gov.cn)、拉萨中院微信公众号(公众号:lasazhongyuan)内发布的公告中下载报名表(附件1)。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上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报送报名表、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信息登记表及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照片为JPG格式,尺寸为2.5*3.5厘米)。
报名地点: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右侧)
(三)资格审查
1、对报考资格初步审查工作。审查安排专人对学历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报考人员须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步进行。
(四)领取准考证。
2020年9月26日(10:00-18:00)。
领取地址: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乡热嘎曲果路12号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右侧)
(五)报名须知
1、考生在报名前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生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认真严肃选择报考岗位,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星期日)
上午:9:30—11:30 《公共基础知识》
12:00—12:10 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属综合性试题。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语文基础和公文写作等方面内容。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为写作技能和计算机文字速录技能。
3、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计算机考试)总成绩(200分)×70%。(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5、此次招聘考试不实行加分政策。
六、面试
1、按照招聘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被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拉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lasa.gov.cn/)、拉萨中院微信公众号(公众号:lasazhongyua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5、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社保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七、考察政审
1、考察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考生在考察前须填写《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编外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政审表》(附件2)。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和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体检
总成绩公示后,合格人员体检工作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2020年8月至今在三甲及以上医院已体检的均有效,无需再次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九、递补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
十、确定拟招聘人员
拟聘用人员的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考试》)总成绩(200分)×70%+面试总成绩(100分)×30%。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此次招聘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拉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lasa.gov.cn/)和在拉萨中院微信公众号(公众号:lasazhongyua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聘用(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
十二、聘用待遇
1、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4000元/月,不购买保险。用人部门需对试用期内招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者将被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休假、产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文件执行。
3、合同为两年一签。
4、工资标准。①基本工资4300元/月;等级津贴按聘用制书记员等级确定及其他待遇;
②绩效考核奖励:绩效奖金1000元/月,基础性绩效奖金40%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奖金60%待年终绩效考核后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5、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申报;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聘用人员个人承担。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务必佩戴口罩,做好“西藏健康码”信息登记;认真填写联系电话,确保预留的联系电话无误,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0891-6956679
举报监督电话:0891-6956686
附件: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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