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事业单位面向红色物业大学生专项招聘56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若干政策措施》(武办文〔2017〕53号)文件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红色物业大学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共56名,其中,江岸区6名,江汉区4名,硚口区6名,汉阳区4名,武昌区1名,青山区1名,洪山区2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4名,蔡甸区1名,江夏区1名,东西湖区24名,黄陂区1名,新洲区1名。
二、招聘对象
市、区两级集中公开选聘且聘期满3年的在岗红色物业大学生(计算到2020年8月31日),含因工作需要转任社区(村)“两委”成员和2020年4月后根据《武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转任社区干事的。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各项工作部署,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没有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反映;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能够紧密联系服务群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坚守一线,能够有效完成上级布置的防疫工作;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截止时间到2020年8月31日);
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组织推荐
1、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红色物业大学生于9月21日-9月24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等材料向区属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报名申请。已转任社区(村)“两委”成员或社区干事的,向所属街道提出报名申请。
2、区属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街道)对红色物业大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3、区属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街道)按照申请报名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和业绩,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员。
4、区属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街道)按时将《推荐报名人员情况表》(见附件)及推荐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等材料报送区委组织部。
5、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资(社)局组织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报考资格进行认定。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3:1的岗位,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减少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可正常进行笔试。
(二)网上报名
1、报名人员于2020年9月29日9:00-9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进行报名,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区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或已通过审查的,不能应聘其他岗位。
2、各区委组织部于2020年9月29日12:00至9月30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未经推荐报名或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予审查通过。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应于10月15日9:00至10月18日9: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8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
六、面试
各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3:1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可正常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具体事宜以各区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七、考察
各区进入考察的人选应按照应试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以1:1比例依次确定。对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考生综合成绩须不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要向考察组提供个人德才情况和工作业绩材料(1000字左右),区属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街道)要提供对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500字以内)。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个人的档案资料的方式进行,并到其所在的物业服务企业(社区、村)进行深入考察。考察过程中,必须在考察对象所任职的物业服务企业(社区、村)发布考察预告或通知。考察组认真填写《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并提出明确合格或不合格意见,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各区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组织到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公示环节。
九、公示、聘用管理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将在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1、对报名、岗位条件等内容咨询,请直接与各区委组织部、区人资(社)局联系。
2、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1.附件1:武汉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红色物业大学生专项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xls
2.附件2:武汉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红色物业大学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