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招聘30人公告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9-21 10:11:49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等政策规定、要求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通知精神,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隶属于山西省财政厅,是一所培养高等财经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山西省唯一一所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的建设单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主要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含正在办理)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也可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9月21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9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 服务期满(含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博士或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
1.报名方式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24: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应专家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期间,每天上午9:00左右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2)资格初审
时间:9月22日9:00至9月27日17:00
资格初审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9月26日24: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9月26日24:00至9月27日17: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9月22日9:00至9月27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考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参加本次笔试,不收取考试费。
(4)改报岗位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3:1的岗位将取消招聘,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的,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9月29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9:00至9月29日16: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0年9月29日20: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2.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不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可转入一般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9:00至12:00,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9:00至16:00,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17:00前。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应达规定比例方可开考。不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予以取消。但对于招聘单位确有需求的岗位,经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改报,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3.考试费减免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在网上或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生源地为山西省的,可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2020年10月15日前统一反馈;生源地为外省的或网上减免申请未通过的,可于2020年10月17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现场办理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10月14日至10月17日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手机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以及手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在11月上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主要是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人员应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定向、委培单位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我处托管或提供档案托管协议书)。
要求是中共正式党员的需由基层党组织出具中共正式党员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的指导下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的形式,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试讲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组织能力、专业知识的准确度、深度和广度、语言表达能力等;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计划组织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批准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批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手续办理中或聘用后,如发现拟聘人员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考务方面的问题等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0351—6585938
监督电话:0351—4041065、4044193、658332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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