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9-21 10:41:31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贸易学校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山西省贸易学校,位于太原市迎泽区南内环街29号,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四、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含正在办理)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也可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1日—2002年9月21日期间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考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录(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发布招聘公告
9月21日9:00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和山西省贸易学校网站发布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应聘者如需咨询招聘中的相关事项,也可直接拨打山西省贸易学校咨询电话。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shanxi.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20年9月22日9:00至2020年9月26日24:00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山西省贸易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9月26日24:00前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9月26日24:00至9月27日17: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山西省贸易学校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9月29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9:00至9月29日16: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0年9月29日20: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9月22日9:00至9月27日24:00前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于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17日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
七、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手机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以及手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可于2020年11月上旬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导下,由山西省贸易学校组织实施。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山西省贸易学校网站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主要是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如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参加面试人选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省贸易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山西省贸易学校网站公布。
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知识成绩须达到65分。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山西省贸易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1.要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山西省贸易学校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作出最终结论。
3.考察内容
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视同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山西省贸易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招聘结果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批复手续。
山西省贸易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及山西省贸易学校网站,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
山西省贸易学校人事科 0351-4295544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处 0351-4041513
监督电话: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纪委 0351-4041192
网站网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shanxi.gov.cn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http://lscbj.shanxi.gov.cn
山西省贸易学校:http://www.sxsmyxx.cn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7:00。
十一、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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