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双峰县事业单位招聘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规定,双峰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对象、条件、岗位、名额及方式
(一)招聘对象
符合《双峰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考。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和名额及要求: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双峰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双峰网(http://www.ldsf.com.cn/)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不少于7个工作日,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均须在双峰县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 9月26日至9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事大厅,地址:永丰镇蔡和森大道西128号。
咨询电话:0738-6838727,18673868900(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资格审查:
①报考人员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2张及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每人交报名考务费100元;
②报考人员是外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必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报考人员的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符;
④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三)笔试(占综合成绩的 60%)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①笔试成绩为100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②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60%,写作占40%;
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按招聘计划与面试对象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面试对象。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3、面试内容与方式:
招聘岗位均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根据岗位要求测试参考对象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评委由相关专家、教授组成,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要求的人社部发〔2010〕19号、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3〕58号标准执行,并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随机抽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六)、考核
(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县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
(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考核时自动放弃该岗位,不予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在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7)符合双组发〔2018〕89号文件规定三种行为之一的。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在双峰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一)对公示人员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及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拟聘对象,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定,按报考岗位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原有工作单位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人员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且五年内不得流动。
(三)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正式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
四、回避与纪律
(一)凡参加此次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工作纪律,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需真实可靠,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进入资格审查和考试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健康码颜色必须是绿色,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
双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