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兴国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招聘44人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我县综合救援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江西招警考试网提醒各位考生2020江西赣州兴国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招聘公告(44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9月20日—9月26日。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适应新时期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我县综合救援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
招聘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的人数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4名队员,均要求男性。
(一)面向退役军人招聘新队员29名。要求2018年以后退伍,经统一招聘考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面向社会招聘新队员15名(其中随队文书2名,一线队员13名)。经统一招聘考试、体能测试合格后,择优录用。
1、具有兴国县本地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吃苦耐劳;自愿从事森林灭火、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年龄在18-30周岁以内(即1990年8月31日以后,2002年9月1日以前出生),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明显纹身,无明显疤痕,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165CM,体重≦(身高-80)×85%KG,裸眼视力4.5及以上。
4、随队文书2名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懂电脑操作、摄影摄像及剪辑、公文写作和办公软件的使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录:
①持有A2以上驾照的;
②持有医师从业资格证书的;
③持有水域救援或潜水资格证书的;
④有汽车、摩托车等机械维修二年以上工作经历的
⑤有国家承认与森林灭火、应急救援工作相关的证书。
⑥有警犬(军犬或搜救犬)训养工作经历的;
6、所有招聘入队队员要服从招聘单位调配和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受过行政开除公职处分的;
②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近五年内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④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⑤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⑥之前已从县专业森林消防队辞职或被辞退的。
⑦其它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理论测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9月,通过文件、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和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0日—9月26日。
2.报名地点:兴国县政府大院门卫室,联系人:王文智,联系电话:0797-5312711,13970728285。
3.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报名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有关材料(如退伍证、专长等证书等),到报名地点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也可网上下载表格填好后到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手续。县应急管理局根据规定的招聘条件,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测试科目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理论笔试和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2),测试时间、地点待定。
1、理论笔试:森林防灭火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随队文书测试公文写作、办公软件操作和图片视频剪辑)占20分。
2、体能测试:3000米徒步跑、引体向上占80分(评分办法参照《赣州市专业森林消防队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执行)。
3、成绩计算:总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在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和政审人员。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时间:待定。由招聘单位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除符合本方案规定条件外,体检标准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
2、政审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个人征信、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胜任报考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等有关方面情况。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1、公示3天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岗前业务培训。
2、新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评,不合格的退回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
3、聘用人员工作到年满45周岁时一律退回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
四、聘用人员的工作时间、地点和待遇
1、工作时间:所有队员实准军事化管理,统一安排食宿。非重点防火期保证80%人员在岗,实行轮休。重点防火期按要求全员在岗备勤,视情况安排轮休。
2、工作地点:县城、东村乡、城岗镇、永丰乡等乡镇。
3、待遇保障:受聘人员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标准计发工资,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本方案由兴国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