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高新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8人公告
鞍山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因工作需要,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鞍山高新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8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办理社区居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积极反映居民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和派出机构开展基层社会治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含大专)及以上学历;
2、新聘任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2日以后出生(含)至2002年9月22日(含)期间出生);
3、具有本市户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被立案侦查尚无结论;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有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2020年9月25日(8:30—11:30, 13:30—17:00)。
2、报名地点: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高新区佳兆业小区对面,实验学校(东尼4S店)南侧,咨询电话5291511)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证件材料:
(1)《2020年鞍山高新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3份(正反面填好并贴好照片)、《考生承诺书》1份(以上材料在高新区官方网站上自行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式3份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式3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官方网站下载)。
(5)个人信用报告原件(中国人民银行一楼大厅,持本人身份证自行打印)1份
(6)近期1寸和2寸白底彩照各3 张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鞍山高新区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2020年鞍山高新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2020年鞍山高新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承诺书》。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类。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采用《职业能力测试》题型,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3、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在笔试成绩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公务员体检标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七)政审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进行政审,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或一时难以查实的,不予聘用。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八)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高新区社区工作者协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所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考察合格后,正式上岗。签订聘用期为3年,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管理及待遇
(一)管理
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日常管理由所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社区工作者协会负责缴纳四险一金。人员年度考评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办、人社办及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联合考核,对年度考评不合格者,由社区工作者协会与本人解除聘用合同。
(二)待遇
本次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聘用方式管理,薪酬标准按现行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补贴待遇(含四险一金)。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412-5291511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