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9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长沙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批准,决定公开考试招聘49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编外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编制,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县内一般治安巡防队员同等待遇。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9月26日以后出生),长沙县公安局流动人口协管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辅警(七)岗位身高要求185cm(含)以上,其他岗位男性要求168cm(含)以上,女性要求158cm(含)以上;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7、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0届在读大专、本科、硕士、博士不得报考。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暂凭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考、参加资格审查,但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考察合格后,服从分配。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的;
(2)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曾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1《长沙县2020年9月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专业要求参照附件2《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上午9:00-9月29日下午16:30。
资格初审由长沙县公安局负责,初审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上午9:00-9月29日下午17:30(上班时间)。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3、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应同意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复审、终审,并贯穿整个考试招聘过程,任何一个阶段发现有资格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
4、报考人员必须先在报考系统完成实名认证,未通过实名认证的考生其报考信息不被系统接受。同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5、职位选择与修改: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提交,即自动流转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其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
七、体能测评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并登录长沙星沙人才网,查看《长沙县2020年9月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通知》。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项目及合格标准为男子1000米跑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女子800米跑30岁(含)以下≤4′20″、31岁(含)以上≤4′30″。凡不参加体能测评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
八、打印笔试准考证
1、笔试开考比例
各岗位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
2、打印时间和网站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于2020年10月15日9:00开始在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3、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岗位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在网上按要求报名参考,笔试无故缺考的人员,记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书面说明)。
九、笔试
1、笔试内容、时量:综合知识,笔试时量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10月17日(星期六),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须经体温检测正常、凭健康码绿码、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向考生反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资格复审最低入围线上如遇并列名次,则均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进行身高测量。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十一、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无竞争性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十二、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在每个阶段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十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最低入围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对心率、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非《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5、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凡不参加体检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十四、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经体检合格后入围考察。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可空缺。
十五、人员确定及公示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人事有关手续。
3、对录取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
4、录取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六、其他
1、报考咨询
长沙县公安局政工室
咨询电话:0731-84015015(仅限上班时间)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咨询电话:0731—84024416(仅限上班时间)
2、监督电话:长沙县公安局监察室,0731-84015206(仅限上班时间)
长沙县人社局综合监督科,0731-84091326(仅限上班时间)
3、技术支持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咨询电话:0731-84062928(仅限上班时间)
4、特别提醒
(1)招考任何环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要求的资料,均视作放弃;
(2)招考各环节中有关招考事宜的通知,均以长沙星沙人才网公示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沙星沙人才网,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5、本简章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 沙 县 公 安 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