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19人公告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公告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现有9个二级学院,共设43个专业,初步形成了以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为主要特色,以文化艺术、旅游管理等为区域性优势专业群的专业格局。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或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lygsf.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需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29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其他相关应聘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gsf@vip.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学校+应聘岗位。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接收成功后将回复确认。联系电话:0518- 85817765、85817766,联系人:李老师。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对资格初审有异议可以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30日。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0518- 85817765、85817766。联系人:李老师。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会同具体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个人简历;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4)-(6)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被取消应聘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四)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原则上核减或核销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请,经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岗位开考情况将于考试前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一)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主要是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考量。
2.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对应聘人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思维应变及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考量。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
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和排名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加试,视为放弃,后果自负)。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纪律、监督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室:0518-85817772。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