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3人公告
宁乡市营商环境优化协调事务中心和宁乡市价格认证中心为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3名,具体情况见选调岗位及要求。
二、选调对象和范围
(一)选调范围、对象:
宁乡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除教育、卫健系统)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24日之后出生)。学历、学位等要求满足选调岗位及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尚在试用期内、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
四、选调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发布公告
在宁乡人才网(www.nxxhr.com)、“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9月29日-9月30日
2、报名及资格初审: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宁乡人才网,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后,携带《报名表》(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寸照一张至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宁乡市行政中心)二楼东217报名,参加资格初审。报名咨询电话:0731-87881335。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最低开考比例(选调岗位计划数和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为1:3以上(含1:3),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三)考试
(1)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公布,考生可在宁乡人才网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安排。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高低(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入围对象,并在宁乡人才网公布。
(四)考察
考察由市人社局和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采取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终审。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选调职位计划,等额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并在宁乡人才网公示。如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定,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程序办理调入等相关人事手续。
五、有关规定
1.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为确保选调工作公正公平,严肃选调工作纪律,任何人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考务咨询电话:0731-87899568(宁乡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731-88980721(宁乡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举报电话:0731-88980318(宁乡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 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