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市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选调公告
为加强我市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工作,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佳木斯市关于加强社区(村)网格化管理推进市域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佳发[202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委2020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到市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佳木斯市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为佳木斯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网格化管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和部署要求,负责指导各级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的工作;负责管理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对受理事项进行分类转办、督促落实、跟踪问效,结果反馈和信息公示。
二、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组织实施。
四、选调计划和对象
面向佳木斯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6名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的事业编制人员。
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表1《市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乡镇、街道、网格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中心副主任岗位和指挥平台管理、热线管理岗位的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报考综合管理岗位的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
7、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4、未参加原单位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不合格人员;
5、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6、在职人员未取得本单位同意的;
7、被有关部门列为失信名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时请携带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电子照片2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
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业务服务专区
(四)报名流程
考生通过发布公告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并填写《佳木斯市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持报名表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照片到报名处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收取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复印件或原件→报名成功。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调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调动。
(六)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其选调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2、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佳木斯市政府网站(http://www.jms.gov.cn)、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jms 12333) 。
(七)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七、考试内容和方式
1、考试采取面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相关专家统一出题。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实施、应急应变能力以及相应网格化管理工作内容,面试总分100分。
3、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加试一题,直至确定出高低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统一组织,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选调人员自行承担。考察工作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业务能力和现实表现。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选调人员,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经市人社局审核后,按照考试总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出拟调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在佳木斯市政府网站(http://www.jms.sov.cn)、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jms 12333) 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在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纪违规。对替考、考试作弊违纪违规行为,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0454-3986523
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0454-6684433
驻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454-8576075
特别提示:按照国家、省和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的选调人员要接受考场龙江健康码扫描和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十二、本次公开选调相关政策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解释。
附件: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佳木斯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