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花山区税务、社保征缴窗口招聘5人公告
来源:花山区人民政府
2020-09-27 10:44:07
公开招聘花山区税务、社保征缴窗口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花山区税务、社保征缴窗口缺额人员,更好地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办事,受花山区税管中心委托,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承办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花山区税务、社保征缴窗口工作人员5名(含社保征缴窗口4名、税务窗口1名,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善于沟通交流,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马鞍山市户籍,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7日及以后出生);或有市、县(区)人社、税务服务窗口以及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经历的,年龄须在38周岁以下(1982年9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掌握常用办公软件的使用,身体健康,胜任岗位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具有其它不适合从事窗口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报名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录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至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花山区湖北东路新天地广场三层16-18号)
3、报名者须携带
(1)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市、县(区)人社、税务服务窗口和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
(3)两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2年以上社保缴纳凭证;
(4)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 张;
(5)本人签名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4、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小于3:1,不足 3:1 的,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
6、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0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10月8日(周四)上午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花山区区情、法律法规知识、社会工作知识、时事政治等)和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结果公告》。
(2)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一名如合成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3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4、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录用与待遇
1、对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mashsq.gov.cn)和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无异议,履行录用手续,安排上岗。
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花山区纪委监委或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公示无异议后,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花山区税务、社保征缴窗口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期满后签订正式合同(一年一签)。
3、正式录用后,因违反窗口效能建设,视情节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4、试用期及正式录用后,工资待遇与花山区现税务、社保征缴窗口聘用工作人员同岗同酬,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其他事项
1、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未录用人员纳入税管中心备用人才库,有效期限1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予以录用。
2、本《公告》由花山区税管中心及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当及时查询。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笔试面试费。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报名咨询电话:0555-2499477(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6、监督举报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2810715(花山区纪检监察组)
0555-8880627(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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