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直属事业单位选调3人公告
市公共租赁房屋运营服务中心系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公共租赁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公共租赁房屋管理的政策法规文件;负责公共租赁房屋并轨运营;负责公共租赁房屋的管理、维修、租金收取等相关职责。市直管公房运营服务中心系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保障性住房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保障性住房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文件;负责所辖公房的管理、维修、租金收取等相关职责。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市直涉改、超编事业单位和人员只出不进的事业单位(不分经费性质)连人带编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差额拨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与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和管理。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选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选调范围、岗位、计划及要求
从市直涉改、超编事业单位和人员只出不进的事业单位(不分经费性质)连人带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具体见《2020年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
7.本科及以上学历;
8.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参加工作不足3年的,按实际参加年度考核情况为准);
9.干部人事档案中无影响流动调配的问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新进入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5.工勤人员;
6.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要求和公告发布
2020年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官网”发布。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10月12日至10月14日。
报名地点: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401室(联系人:胡珊,联系电话:0730-8665180,电子邮件:383750850@qq.com)。
2.报名材料。填写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同意报考证明(主要内容为:同意报考、连人带编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年度考核表、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要求。①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②须认真阅读公开选调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③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
4.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要求和条件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参加选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2.考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数字。
3. 面试对象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50人(含50人)以内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50人以上的,考生须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的资格条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面试实际参加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5.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组研究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与公示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考察合格人员为拟选调对象。
3.拟选调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对象。
(五)递补规定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根据工作需要,报市人社局审核后,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面试成绩、拟选调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官网”公布。
(六)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办理
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有笔试要求的情形)、面试、体检、考察以及办理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官网”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查处。
5.咨询及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人事科:0730-8665180、8665183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0730-8758027、8758028;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机关纪委电话:0730-8665150。
附件:
2020年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