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昭平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结合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我县决定2020年面向昭平县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编外人员30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昭平县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生源地或户籍为昭平县。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12日至200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司勤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12日至200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
5.司勤岗位要求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专职森林消防队员岗位要求身高1.65以上,裸眼视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
6.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7.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服刑、劳动教养及刑满释放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违法违纪正在审查未结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0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0年9月25日起,可以通过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通知公告)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 10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407室(昭平县昭平镇东宁北路213号)
联系电话:0774-6687858。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驾驶证(报考司勤岗位人员提供)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2.《2020年昭平县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好相片,可在昭平在线下载)一份。
(四)考试
1、编外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100分,50分为合格。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其中报考司勤岗位人员考试采取笔试、路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笔试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等。笔试时间45分钟,笔试成绩100分,90分为合格。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2)路考(科目二)成绩100分,80分为合格。未达8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2.考试时间、地点
(1)编外人员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9:00-10:30,笔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笔试当天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于上午8:30前到达考场(考场所在位置详见笔试当天公布的考点平面示意图)。面试时间:2020年10月31日,面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进入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当天7:30前进入候考室(候考室所在位置详见面试当天公布的考点平面示意图)。
(2)司勤人员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上午8:30-12:00,笔试地点:昭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笔试当天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于上午8:00到达考点。路考时间地点于笔试当天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于笔试结束当天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若考试时间地点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编外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司勤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路考成绩。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果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路考)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路考)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高(司勤岗位以驾龄长)的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路考)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对象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①户口所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②中共昭平县委政法委出具的有无参加邪教组织证明;
③乡镇人口和计生服务站出具的计生证明(需昭平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并加盖公章,注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时,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县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路考)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成绩合格未被聘用的人员全部进入县编外人员候录库,供以后补缺使用。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考察结果报告报送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昭平在线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反映情况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该岗位空缺从面试(路考)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县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昭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暂行办法》规定的待遇标准执行。
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