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漳州南靖县选聘党群工作者17人公告

来源:南靖政府网 2020-09-27 16:13:29
  2020年南靖县选聘党群工作者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推进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根据《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的通知》(漳委组通〔2020〕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选聘一批党群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从已参加2020年度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人员中选聘党群工作者17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类别:政治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电子信息类、社会学类、公共管理类。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
 
  5.具有南靖县户籍(本人、父母、配偶中的一方为南靖县户籍的视同南靖县户籍,靖城镇划转漳州高新区的18个行政村除外),年龄18-35周岁(在1984年9月至2002年9月期间出生)。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党纪、法律规定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选聘程序
 
  选聘实行竞争性选拔,向社会公布选聘计划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名,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初选、体检、政审、公示、选岗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30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凡逾期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南靖县委组织部组织科,联系电话:0596-6035096。
 
  3.报名要求:
 
  (1)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参加2020年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准考证等与报名条件相关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填写《2020年南靖县党群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
 
  4.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2020年南靖县党群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初选
 
  从参加2020年度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且未聘用人员中,以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高学历者优先确定。
 
  (三)体检
 
  1.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政审
 
  1.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
 
  2.在职应聘者应于政审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名、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政审资格。
 
  3.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所空缺(含取消政审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六)选岗
 
  应聘者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如遇分数相同者,进行抽签选岗。
 
  (七)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四、待遇保障
 
  党群工作者基本报酬(含“五险”个人缴交部分)一年5万元,“五险”、绩效、平安奖、文明奖等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落实。
 
  五、具体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务工作;
 
  2.协助做好区域内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
 
  3.协助指导区域内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工作;
 
  4.完成交办的其它基层党建和服务群众工作任务。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选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2.因政策变动,选聘方可依法解除聘用关系,应聘者应无条件接受。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未尽事宜由南靖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4.招聘公告同时发布在南靖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jnj.gov.cn)、南靖之窗、南靖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
 
  附件:
 
  1:2020年南靖县党群工作者选聘计划表
 
  2:2020年南靖县党群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中共南靖县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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