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海关技术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 2020-09-28 13:22:22
  海口海关技术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本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人社部及海南省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海口海关技术中心为海口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南口岸出入境法定检验检疫技术保障职责,承担科研、标准制修定、技术开发和服务工作,承接社会委托检测任务。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职人员报考应取得相关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所需人数及应具备的条件:


  动物检疫实验室动物检疫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1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专业要求: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基础兽医学;招聘对象:限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获得2020年派遣资格为准)。年龄要求:达到法定工作年龄且出生时间为1980年1月1日及以后;招聘对象:此岗位工作地点目前主要在海口地区,视业务发展情况及工作需要,应聘人须服从工作地点和岗位调整。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及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海南省公共招聘网”、“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发布。发布时间:2020年9月22日至9月29日。后续相关公告同时在上述平台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互联网邮件报名加现场确认模式。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具体内容见下文)扫描成电子版本,规范填写邮件主题(具体格式见下文)后发送至邮箱hnciq2009@163.com,同时电话告知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898-68616206、19989690669;或何女士,联系电话:0898-68615659、19989691908(请在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期间拨打,10月1日-10月8日期间的报考人员请在10月9日电话告知联系人),确认报名成功。


  应聘材料:包含身份证(含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质证书,诚信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或非委培、定向者不需要提供)等扫描件,以及电子版《海口海关技术中心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报名登记审核表》(须附报名者电子相片)。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规范邮件主题格式:应聘邮件的主题规范填写格式为:应聘者姓名+应聘单位报名材料(例如:张三应聘海口海关技术中心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邮件报名期限:自2020年9月23日8时至10月9日17时止;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0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地点:海口海关海秀办公区东楼技术中心909室;现场确认仅对邮件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到场确认人员需要提供邮件报名所涉及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的考生本人签名的防疫承诺书,并出示健康码、绿色行程卡,配合检测体温,同时提供彩色证件照(两寸)两张。


  3.报名要求。一是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是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存在未按要求规范填写邮件主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补充缺失材料或填报错误、不实的,弄虚作假、伪报瞒报的,均视为无效报名。三是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邮件报名资格审核将在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的72小时内做出结论,并通过邮件、手机短信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及时关注邮件、手机短信通知情况(未收到回复的报考人员,请拨打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


  2.资格审核溯及。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考核方式,直接以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采取面谈方式,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核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成绩及体检入围人选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的平台上统一公布。


  考核内容:对符合条件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


  考核时间和地点:2020年10月21日,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及考核事项以另行通知为准。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以考核成绩为标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流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考核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考察小组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报考的招聘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遵守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应预留足够时间,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二)应聘人员须提供考核当天前14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监测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安全防疫承诺书》;参加考核的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选择“防疫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


  (三)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安全防疫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考核当天,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核。


  (四)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核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可疑症状的考生,考核当天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费用自理,未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核。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核:①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人员;②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③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人员;④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人员;⑤考核当天“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人员。


  (六)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核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七)应聘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设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海口海关技术中心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报名登记审核表.doc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范本).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海口海关技术中心应聘人员安全防疫承诺书.doc


  海口海关技术中心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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