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无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选调事业单位人员35人公告
来源:无为市人民政府
2020-09-29 17:39:12
无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执法大队)选调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无编〔2020〕45号),无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执法大队)决定面向无为市范围内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全额供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人数
无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执法大队)计划选调工作人员35名。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无为市范围内在编在岗、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突出,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履行职责和保守工作秘密、具有一定吃苦耐劳和组织协调能力。
2.报考人员需试用期满并转正定级人员。
3.在事业单位工作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含)之后出生”。
5.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事业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2.因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考试公告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无为先锋网、长安无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开发布。有关选调工作动态和信息,将及时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无为先锋网、长安无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0年9月30日—10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无为市农业农村局人事股(地址:无为市无城镇东门外大街196号,联系电话:0553-6330496)。
3.报考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正反面);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③个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4张;④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统一报考证明。
4.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签写诚信承诺书,凡有弄虚作假现象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处理。
5.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要求时,将核减选调岗位数或取消本次选调。
6.报名资格审核合格者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7.本次选调与市直其他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同步进行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
(三)考试考察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差额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年龄轻、学历层次高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
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报告。考察对象不符合选调条件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在已进行过面试的报考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公示与调动
1.公示。对确定为拟选调对象的考生,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的,可在已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一次性确定递补对象,并依上述程序进行考察、研定和公示,如仍不合格则不再递补。
2.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的,报无为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试咨询电话:0553-6330496(无为市农业农村局人事股)。
3.监督电话:0553-6301126(中共无为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以上咨询和监督电话在公告发出后工作时间受理,选调工作结束后不再受理与本次选调有关事项。
附:
无为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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