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公告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营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和营山县价格认定中心是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地点在正西街48号县政府大院发展和改革局内。营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要负责承担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研究,收集经济信息进行形势分析并撰写经济信息报告,管理和维护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组织重点项目评审(评估),提供项目决策咨询服务等工作。营山县价格认定中心主要负责本级纪委监委、司法、行政机关的涉嫌违纪、刑事和行政执法案件中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涉案财物进行价格认定,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承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授权的其他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考调4名工作人员,其中:营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2名,营山县价格认定中心2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附件1)
(二)考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严格自律,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获得省、市及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为准(如身份证与个人人事档案认定的出生时间不一致,以人事档案认定时间为准)。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工作年限: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满1年及以上的工作人员。中、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试用期未满或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5.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不能流动的。
6.工作期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适宜报考的。
二、考调方式程序
本次考调工作在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如考调的有效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实际考调名额的5倍,由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采用面试进行择优选调;如考调的有效报名人数大于实际考调名额的5倍,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考调名额与报名人数1:5确定面试人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8:30-10月22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正西街48号政府大院后楼三楼313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报考者可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shan.gov.cn)下载报名表进行填报,报考者报名时不选报具体考调单位(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
(1)《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均要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4)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同意报考证明(样表见附件3)。
5.开考比例:考调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研究,可将开考比例放宽至1:2。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经研究调减该岗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考调岗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资料,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领取准考证:若有效报名人数大于考调名额的5倍,请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将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看。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看。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分。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公开考调名额的比例为5:1,面试人数达不到考调名额5:1的职位,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若通过笔试后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2)主要方式和内容
通过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凭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领取面试通知书:请进入面试人员于规定时间在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将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看。
3.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及排名。
4.体检
根据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可按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则采取面试加试办法递补体检人员)。
5.考察
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采取个别座谈和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对其报考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考察、考察中取消考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6.定岗
被确定为本次考调岗位的拟调人员,由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其所学专业、个人志愿、经历特长等,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7.公示
确定拟调人员后,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成绩及排名、体检结果、综合考察情况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试用。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取消调动资格。
8. 试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并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由原单位发放。因试用后本人弃权或试用不合格出现的考调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9. 调入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考调到事业单位的,一律占用事业编制,确定为事业干部身份,不保留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
10.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21135(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8221862(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工作证明参考样式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