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市舒兰市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0人公告

来源:舒兰市人民政府 2020-10-10 10:09:41

  舒兰市2020年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


  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吉牧联发[2020]18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全省特聘防疫专员组织实施工作,有效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不足,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努力打造一支热爱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有效解决基层动物防疫工作难题、持续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基层防疫服务队伍,特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一、招录人数


  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吉林省财政厅吉牧联发[2020]18号《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拟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0名。


  二、招录条件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从事畜牧兽医相关工作的群体中招录: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在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从业3年以上的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畜牧兽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报名人员仅限舒兰市辖区内户籍,不限男女,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录范围。


  (二)招录人员均需热爱畜牧兽医服务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能力;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和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身体健康,能适应边远乡镇工作,服从工作调动安排;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体型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录条件:


  1.曾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有吸毒史,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


  2.本人与其直系亲属参与过邪教组织的;


  3.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


  4.因违纪违规正在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调查、开除、辞退、解聘的;


  5.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10月9日)


  在“舒兰发布”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招募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5日(节假日休息),共6天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人员需各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


  舒兰市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26日前各乡镇街将报名人员相关材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防疫监督科,联系人:付亚坤,联系电话:13124341800。


  (四)报名材料


  1.近期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一份;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3.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毕业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兽医师执业证(执业兽医)或兽医从业资格证(乡村兽医)原件及彩色复印件或在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从事3年(含)以上的工作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等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五)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六)笔试


  考生在资格审核合格后,于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由3名副高级以上畜牧兽医专家命题,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黑色中性笔参加考试。笔试期间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上交封存保管。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


  考生通过笔试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2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由5名副高级以上专家、2名公共评委组成评委组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践技能操作占总成绩30%。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最后拟定特聘人员为总成绩的前20名。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统一组织拟招录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领导小组与纪检人员共同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十一)录用


  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或公示期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况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招录资格的,均取消录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录用人员,由市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聘用服务合同。合同自用工之日起签订(每一年一签),工作岗位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录用资格。服务期满,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十二)培训


  被录用人员上岗后进行集中培训,不参加培训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募纪律


  招募过程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招募工作顺利进行。


  五、防疫相关要求


  考生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当天需查验“吉祥码”,并现场测量温度,“吉祥码”为绿码的考生,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为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六、人员待遇


  具体工资补助标准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七、绩效考核


  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的质量和次数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


  本公告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舒兰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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