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15人公告
来源:红河人才网
2020-10-10 10:26:01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公告
梦想起航!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努力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要,促进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性质
聘用制书记员,在检察官或部门负责人指导下,从事办理案件的辅助工作和检察行政事务工作。
(二)招聘名额
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人,其中男性7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聘用制书记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且能熟练运用电脑进行文字处理、表格制作等相关工作;
3、法学专业、文秘专业、行政管理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计算机技术等相关专业;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截止2020年10月1日);
5、同等条件下,转业军人、通过司法考试、有驾照、有计算机相关证书资格、具有一定写作能力者和爱好新媒体宣传工作者优先聘用;
6、户口所在地不限,招聘单位不提供住宿,自行在蒙自市解决住宿;
7、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需经原单位同意,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方可报考。
8、热爱检察工作,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在校期间或者工作期间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具备与岗位需求相匹配的能力和素质。
9、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执行力强,工作踏实细心,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五年内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6、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
2、转正后工资,3500元/月(含五险)。
四、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初审面试)时间、地点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12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节假日不上班;
2、地点: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五分照片二张到蒙自市人民检察院506办公室报名,
五、招聘录用
1、初审面试:若男性考生报名达不到招考人数,则该岗位可根据工作实际招聘女性考生。
2、面试: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入面试,面试含计算机操作运用及看打听打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15名考生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招录后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4、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15名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生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应参加政审人员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5、拟聘用:考核合格后,在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即确定为拟招聘书记员。
6、拟招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的,与云南昌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并派遣至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聘用方式:一年一聘。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
2、请考生密切关注“正义蒙自”微信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3、转正后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共五项社会保险;
4、应聘人员应实事求是,确保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可靠,一旦发现伪造、涂改学历学位、相关职称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现象,取消报考者应聘资格。
5、在本次招聘的任何环节中,出现弃权或者不合格现象,则在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环节只递补一次。
6、该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所有。
七、咨询报名
地点:蒙自市天马路延长线蒙自市人民检察院506办公室
电话:0873-3722082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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