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平凉泾川县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54人公告

来源:泾川县人民政府 2020-10-11 09:34:45
  泾川县2020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公告


  根据平凉市人社局《关于2020年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支农支医支教支企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0〕272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企业就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择优招募部分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事业单位从事支农、支医、支教、支企工作(以下简称“四支”), 现就招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2020年全县计划招募县选“四支”人员54名,其中:选拔支农、支医、支教(以下简称“三支”)人员18名,支企人员36名。


  二、招募条件


  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进行报到注册的泾川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2017年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并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本人自愿到乡镇基层岗位、企业工作,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募工作程序


  (一)“三支”人员招募程序


  本次报名不再按专业分设岗位,“三支”作为一个服务岗位进行报名,不限专业。报考“三支”岗位的学生可同时参加“支企”岗位人员招募。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和地点:2020年10日19日至2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在县人社局三楼306办公室报名。


  报名方式及提供资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婚迁人员须同时提供结婚证、新户籍地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原件)、家庭户口本、《择业通知书》或派遣至平凉市人社局的《就业报到证》(报到证上有具体单位的,需要提供与报到证派遣单位一致的解约函)及近期2寸彩照4张,并填写《县选四支招募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


  2.组织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0月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考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考试科目及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写作、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相关知识,考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总分值100分。


  3.体检复审。报考“三支”岗位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三支”总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体检范围。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7号)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已超出指标限额的不再递补。体检结束后,由县人社局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4.公示和审核。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在县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填写《平凉市2020年县选四支招募计划资格审核表》,附拟录用人员的《就业报到证》原件、《2020年县选四支招募计划录用人员花名册》报市人社局审核。


  5.上岗备案。确定录用的“三支”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岗前培训,并安排上岗。将上岗情况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优秀运动员招募程序


  按照平凉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平凉市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平人社通〔2014〕78号)精神,采取“一统三单”(统一考试、单独名额、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进行招募。招募人员的经费保障、服务期限、服务期间管理、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及待遇参照县选“三支”人员执行。


  1.招募条件


  获得全省运动会4至6名的优秀毕业生(以获奖证书等资料为准)均可报名,不再按专业分设岗位,和“三支”人员作为一个服务岗位报考。选拔名额不占全县“三支”计划招募人员名额,指标单独向市人社局报批。


  2.招募程序


  报名、考试、体检复审、公示、审核和上岗备案程序按照“三支”人员的招募程序进行,录用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三)“支企”人员招募程序


  1.确定服务企业资格。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的办法确定服务企业资格,以县属中小企业为主,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确认。在资格审核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纳入:


  (1)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2)不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


  (3)对招聘毕业生在服务期内,不及时办理社会保险、不及时发放工资报酬的;


  (4)上年度或本年度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情况的、不为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


  (5)经营管理松散,上年度或本年度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的。


  2.招募方式。“支企”岗位人员,采取县人社局审核推荐、毕业生与企业双向选择的方式,组织高校毕业生和县属中小企业进行双向对接洽谈,由企业招聘和确定服务人选。


  3.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2020年10月19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设在县人社局三楼306办公室。


  4.招募企业申报。招募企业于10月30日前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泾川县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企业需求表》(附件2)等资料到县人社局3楼306办公室申报招聘计划,并将企业招聘需求信息电子版发送至244737785@qq.com邮箱。招聘信息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相关条件及工资待遇等,招聘岗位不得设置就业歧视性条件。


  5.公示审核和上岗备案。支企人员确定后,公示、审核和上岗备案程序按照“三支”人员的招募程序进行。但支企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后岗前培训由企业组织实施。


  四、经费保障


  1.“三支”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待遇包括生活补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项,费用由县财政负担,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800元。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生活补贴中扣除缴纳。


  2.“支企”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待遇包括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2项。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县财政负担1500元,用人企业负担不得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按规定为服务生办理社会保险。


  五、服务期间的管理


  “三支”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泾川县“三支一扶”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泾人社发〔2014〕159号)规定执行,支企服务人员日常管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平凉市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平人社通〔2018〕498号)规定执行。


  1.服务期间,“三支”岗位服务人员人事档案统一转至县人社局,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服务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支企岗位服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免费代管;企业建立党、团组织的,组织关系转到企业,企业没有党、团组织的,组织关系转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服务期限计算工龄。


  2.服务单位负责服务人员的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县人社局负责服务人员年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履行、工作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其享受办理保险、核发生活补贴及其他政策的依据。


  3.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服务单位向人社部门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服务人员因故自动离职的,服务单位应及时向人社部门报告,其服务资格自行消失。


  4.支企人员与用人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企业应及时报告人社部门,停止发放生活补助。空出的指标可由人社部门统一调剂,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招聘递补。


  5.鼓励在服务期内的服务人员多渠道就业,允许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以及升学深造。服务期内支企人员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6.自招聘上岗之日起,“三支”岗位人员服务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名义借调、借用,对不按照要求落实乡镇基层岗位的,不予通过上岗备案。已进行了上岗备案的,擅自变更服务单位,造成服务期满拟招聘单位与原服务单位不一致的,不予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


  六、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及待遇


  服务期满后,“三支”人员经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由服务单位、人社局会同编制等有关部门根据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可通过直接考察、考核等公开招聘方式,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当地事业单位同期同类人员工资标准,不再实行试用期。支企人员服务期满后,用人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服务人员继续留用,服务期满后企业未留用或不愿在企业工作的,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人员,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考时,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


  七、有关优惠政策


  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子女及二女结扎户子女,凭县卫健局证明及《独生子女证》《二女结扎证明》等证件,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加分后分数达到“三支”岗位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按照本人的报考岗位一并予以录取,不占用已经确定的招募指标。


  八、其他事宜


  本次招募工作在泾川县2020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支农支医支教支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各项工作。


  咨询电话:0933-5939542


  附件:


  1.县选四支招募计划报名登记表.doc


  2.2020年泾川县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企业需求表.xls


  泾川县2020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


  支农支医支教支企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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