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工作人员招聘20人公告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有效履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切实加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招聘消防工作人员20名,其中:专职消防员14名,驾驶员4名,财务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与范围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乐于奉献,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2.具有通辽市户籍;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通辽市户籍退役士兵不限学历);
4.驾驶员要求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财务人员要求具有初级会计及以上资格证;
5.专职消防员、驾驶员性别要求为男性,财务人员性别不限;
6.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至24周岁以下(即1996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驾驶员、财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当驾驶员、财务人员报名人员不足时,招聘名额与专职消防员合并使用;
7.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突发性疾病或其他不适于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岗位的其他疾病病史:
(1)身高要求为165cm以上(含),财务人员不限身高;
(2)体重要求为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8.服从工作岗位调剂;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影响期的人员;
2.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文身图案和刺“字”“点”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楼(创业大厦)2005室。
联系方式:0475—8628621。
3.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报名人员本人携带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相关材料,报名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对提供材料不全、不实和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审核材料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包括:
(1)《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表》(附件5),需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按要求填写直至现场报名当日,本人签字处需手写;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专业技能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自行打印)、个人征信报告(需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打印);
(4)同版免冠2寸白底证件照3张;
(5)考试收取报名费20元,心理测试考务费用50元、体能测试考务费用100元、岗位适应性测试考务费用100元、面试考务费用50元,共计320元/人(内蒙古计委财政厅〔2002〕887号文件)。考务费用需现场缴纳,只收取现金。招聘结束后根据每人进入的环节一次性予以返还。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考核,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财务人员合格者直接进入考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岗位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项目包括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原地跳高。体能测试总分值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单科成绩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为“不合格”,测试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岗位适应性测试环节。
(四)岗位适应性测试
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岗位人员需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包括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救、拖拽。岗位适应性测试考核总分值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单科成绩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为“不合格”,测试标准详见附件3。专职消防员岗位适应性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驾驶员岗位合格者进入特长测试环节。
(五)特长测试
驾驶员岗位人员需进行特长测试,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经上述各项测试审查合格的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岗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财务人员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比例1:10需进行笔试,未达比例直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为7分钟,成绩当场公布。
(七)总成绩计算
专职消防员、驾驶员总成绩=体能成绩×40%+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财务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并列时,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数,以此类推进行区分。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和政审范围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实施,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财务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体检费用自理。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政审
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十)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核情况,按照计划1:1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到组织部门备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招聘的消防工作人员参照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辅警待遇。
3.递补。因招录对象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培训期间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入职培训。新聘用的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采用全程退出制,在培训考核中不合格的人员,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退回。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批准正式聘用的消防工作人员,工作3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得提前离职。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按合同条款处理。
四、管理使用
(一)专职消防员工作期间生活,伙食标准比照预备消防士伙食标准执行,统一着专职队员制式服装。工作范围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含乡镇一级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城市消防救援站。工作内容主要以火灾扑救、抢险救灾为主,其他工作根据需要进行安排。实行轮休制,每月安排不少8天的休息时间。
(二)消防救援大队每年年底前对消防员进行量化考评,合同期限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或累计两年考评不合格人员,消防救援大队可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内至少有两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由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经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后进行续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由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以下各项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报考人员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填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表》(附件5),截至现场报名之日。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凡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结合全国动态调整)旅居史的,跨地区流动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要第一时间在开发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解除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低风险等级地区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3.报考人员如为入境人员,则需在实施“7+7”、“2+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后,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自由有序流动。
4.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开发区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考务人员、医护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的指挥。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或不服从相关工作人员管理的,取消考试资格。
5.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和疫情防控要求作出调整,将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纪律与监督
1.消防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5、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表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工作人员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