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中南大学招聘辅导员14人公告

来源:中南大学 2020-10-12 11:50:03
  中南大学2021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部省重点共建高水平大学和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入选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不超过14人,其中:


  男生宿舍住楼辅导员不少于9人(限男性),女生宿舍住楼辅导员不多于5人(限女性)。


  二、招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领域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5.学业成绩优良,截止到2020年10月,有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或两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主要学生干部指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校、院(系)团组织或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校级注册社团正副主要负责人,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的其它干部);


  6.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截至2021年7月1日前毕业),且本科和研究生均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均为统招毕业并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不含专升本、不含独立学院)。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两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放宽至32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于2020年10月23日24:00前登陆网上招聘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rc.csu.edu.cn/,学校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填报和上传报名信息。凡因网上报名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者,责任自行承担。


  2.招聘初选(10月30日前)。


  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初选,择优确定入围终选名单。


  3.招聘终选(11月8-10日)。


  终选分为现场资格确认、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1)现场资格确认。入围终选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党员证明、学生干部任职或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收取党员、学生干部任职或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不再退还。现场资格确认提供的资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者,取消入围资格。


  (2)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重要时政、案例分析、文案写作等。


  (3)入围面试人选确定。按划定的笔试合格线确定。


  (4)心理测试。运用标准化量表机试。


  (5)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能力,设自我陈述与答辩环节,分男、女两组同时进行。


  4.终选名单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序优先。


  根据总成绩排序和心理测试结果,按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终选名单,进入体检环节。


  5.思想政治素质考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工作部提交一份由所在学院或单位党委(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密封的近期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材料。


  6.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空额,从终选合格未入围体检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7.招聘结果确定。按规定程序确定招聘结果。


  8.公示、聘用。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事项


  1.应聘环节相关信息和通知均通过中南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su.edu.cn/和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gw.csu.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注意及时查看。


  2.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需有任职单位(院、系或学校主管职能部门)经办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辅导员工作经历需有任职学校组织、人事或学生工作部门的书面证明;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有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


  3.录用人员实行事业编制合同聘用制,须全职到岗工作,三年一个聘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管理。入职后,申请攻读学历、学位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在读博士不得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应聘。


  4.按照“讲规则、讲程序、讲纪律”总体要求,如发现应聘者提供材料不实、有违纪违规现象并经查证属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终止聘用。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2021年7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将终止聘用程序。录用人员上岗后若发现其个人档案材料不实,学校将解除合同。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高老师 (0731)88876603


  学生工作部:李老师 (0731)88876628


  工作邮箱:fdy-csu@csu.edu.cn


  附件:证明参考模板


  中南大学人事处


  中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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