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都江堰市教育系统引进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暨异地招聘公费师范生公告

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0-12 14:54:08

  都江堰市2020年教育系统引进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暨异地招聘公费师范生公告


  经研究,我市将引进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异地招聘公费师范生到我市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


  1.高中(10个)

 

学科

学校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心理学

政治

生物

都江堰市教师管理中心下属高(完)中

10

2

1

2

1

1

1

1

1


  2.初中(7人)

 

学科

学校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道德与法治

历史

心理学

都江堰市教师管理中心下属城区初中(九年制学校)

7

2

1

1

1

1

1


  3.机动指标(不超过3个)


  用于以上专业以外的四川省籍优秀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书面同意。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学历、专业等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相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时间)。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对象为2020年、2021年应届毕业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部属师范院校四川省藉2021年应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 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报名同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地点:


  1.西南大学校内考生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招聘大厅(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2.其他高校考生报名地点:海宇温泉酒店大堂(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98号)


  (四)报名提交材料:


  1.免费师范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毕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自荐材料,若已取得岗位要求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请一并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3.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届时不能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学科报名比例不限。


  五、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


  六、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程序考核时通知。


  七、确定人选


  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新大学生表现进行合议,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底的原则确定人选或空缺。由市教育局与确定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八、体检与考察


  由市教育局负责安排拟接收人员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增加尿检项目,有吸毒史的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 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环节中如出现缺额,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备注


  (一)招聘(引进)新大学生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不能提供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因疫情原因,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先上岗、后考证”文件精神,此次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教师资格证,但若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但一经聘用应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仍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招聘(引进)人员执行事业人员工资及有关待遇。属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院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的,或取得海(境)外知名高校(毕业当年所在学校QS排名前100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享受都江堰市引进人才待遇。本次招聘(引进)人才按照事业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8年。公费师范生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6年。


  十一、咨询及监督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都江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同时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28-87118848


  咨询电话:


  都江堰市教育局李老师                                     15202816850


  附件1.都江堰市教育系统2020年人才引进暨异地招聘公费师范生岗位一览表


  附件2.都江堰市教育系统2020年人才引进暨异地招聘公费师范生报名表


  都江堰市2020年到校招聘工作小组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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