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西安事业单位面向长安大学招聘274人公告

来源:长安大学 2020-10-12 16:57:58
  西安市事业单位面向长安大学公开招聘2021届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聚集更多高层次人才谱写新时代追赶新篇章,按照《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经研究决定,从长安大学2021届毕业生中招聘优秀大学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长安大学全日制2021届毕业生。


  二、时间、地点


  10月14日14:00-17:00 长安大学本部主楼三楼大厅。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四、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


  五、招聘流程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会现场报名并投递个人简历。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考试考核。招聘单位主要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如报名人数较多,也可增加笔试环节。


  3.确定拟聘人选。招聘单位在考试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签订就业协议。


  4.体检考察。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行业有特殊要求除外)组织拟聘人员体检。


  5.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官网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聘用。拟聘人员毕业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实施办法》要求,此次招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应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不少于5年。其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长安大学招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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