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梅里斯区丰羽计划人才引进5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实施重点产业急需人才引进“丰羽计划”,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引进数量
为我区重点企业引进5名优秀高校毕业生,为我区储备一批懂经营、会管理、了解企业、服务企业的专业人才。
二、引进方式
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企业薪资待遇为主要招引要素,按照“事业引进,企业使用”思路,由编制部门建立专项周转编,区委人才办组织相关企业采取市场化方式引进急需人才,实行合同制管理方式,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5年期满,服务企业业绩考核合格的,可选择放弃编制留在企业服务,或选择事业编制回到区直单位工作。
三、引进条件
(一)按照岗位不同需求,分别为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二)具体岗位名称、专业、学历要求详见《2020年梅里斯区“丰羽计划”支持企业引进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统招大专及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专业相关领域从业经历、急需紧缺专业和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引进条件。
(五)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或有失信记录的。
3.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4.不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可根据《2020年梅里斯区“丰羽计划”支持企业引进岗位一览表》(附件1)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按照《2020年梅里斯区“丰羽计划”报名表》(附件2)要求,填写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上传至mlsrcfwzx@163.com邮箱。
需发至邮箱的材料采取扫描的方式上传,材料如下:
1、《2020年梅里斯区“丰羽计划”报名表》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4、奖励证书。
(1—3为必交材料,4为选交材料)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后,工作人员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人员进行回复。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的,不可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谈。由区委组织部及用人企业共同组织面谈,重点考察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岗位稳定性等。
(四)考察。根据面谈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
(五)体检。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企业承担。
(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的,须在公示前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拟聘用人选诚信档案。
(七)聘用。公示无问题的引进人才与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及企业签订《梅里斯区“丰羽计划”就业协议书》。
五、管理服务
(一)在企业服务期内,因企业经营管理问题导致引进人才无法继续开展工作的,经考核合格的,区委人才办可按协议提前接收回到事业单位。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区委人才办解除就业协议且取消事业编制。引进人才自愿解除协议的,向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及企业提交申请,经区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解除就业协议且取消事业编制。
(二)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期间,接受区经合局考核管理。由区经合局按程序对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委人才办和区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区委人才办解除就业协议且取消事业编制。由企业对引进人才进行日常管理,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违反企业相关规定,不适宜继续留在本岗位工作的,企业可向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提交申请,经区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解除就业协议且取消事业编制。
(三)在企业服务期满五年后,所承担项目或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企业及本人向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提交申请,经四方协商一致可以继续在企业服务。回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区委人才办、区委编办结合实际工作岗位需求落实编制,转入事业单位管理。
六、薪资待遇
(一)服务期内,企业负责引进人才工资、奖金、补贴和津贴等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薪资标准根据企业引进相应层次人才工资水平发放,不低于事业单位当年招录工作人员薪资水平,同时享受企业其他合法待遇。服务期满后回到事业单位的,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兑现相关待遇及接续缴纳社会保险。
(二)服务期内,所引进人才享受国家、省市各级出台的企业人才相关政策。引进人才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放弃事业编制留在企业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区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自动解除事业编制待遇。
(三)服务期内,引进人才取得的技术项目研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作为后续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13351226867
附件:
2020年梅里斯区“丰羽计划”支持企业引进岗位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