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容和教育总校教师招聘418人公告
河北雄安新区容和教育总校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将开办一批中小学、幼儿园,为促进新区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发展,作为新建学校的运营管理单位,雄安新区容和教育总校现面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各学段教师41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突出全面发展。
二、招聘岗位、名额
招聘容东片区新建学校教师岗位,其中幼儿园教师140名、小学教师126名、初中教师124名、高中教师28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心健康、口齿清楚。
(四)学科专业知识扎实,能适应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学工作,服从安排。
(五)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
(六)学历、专业要求
1.报考中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需取得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取得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一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留学人员达到学历标准也可报考相应教师岗位。
2.报考人员学历上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报考小学语文教师的可为文史类毕业生;报考小学数学教师可为理工类毕业生;艺体类毕业生不能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和小学数学教师;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可为艺体、教育学和心理学类毕业生。
(七)具有相应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报考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须不低于二级乙等(尚未取得普通话证书的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学籍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岗位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教师聘用后暂按人事代理方式管理,今后逐步择优纳入统一编制管理。
(二)薪酬标准参照新区管委会同等条件校园招聘人员薪酬标准执行。所有聘用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等。
(三)按照新区相关政策解决住宿或发放住宿补贴。
(四)聘用人员聘期一般为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10月15日至22日登录中国雄安官网报名(网址:http://www.xiongan.gov.cn/)。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的一门学科。
网上报名严格实行自律机制。报考人员需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与面试环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将失信记录报相关部门存档。
(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信息确认。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于11月上旬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改革、心理素质等方面。笔试采取闭卷、集中考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学习辅导用书,不划定命题范围。
(五)打印《面试准考证》: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个人荣誉、普通话水平顺序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在信息公布后于11月20日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对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人员在面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
1.报名信息表(诚信承诺处须本人签字)。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可不提供)。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可不提供)。
6.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与网上报名表一致的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提交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原件现场比对退还,复印件不予退还。
(七)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案例分析和试讲,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见《面试准考证》。本次招聘面试不提供参考命题。
(八)成绩公布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2.因应聘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各种因素空缺出的岗位,按学段、学科依据招聘总成绩依次递补。在递补环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九)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个人成绩、是否进入体检和注意事项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空缺的,根据总成绩排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十)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专业能力等方面考察,因政治考察不合格者出现名额空缺的,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学段分学科依次递补。考察时间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通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先签订三方(雄安新区容和教育总校、就读学校、被聘人员)就业协议,待考生毕业后按照河北雄安新区有关招聘政策和本公告中岗位管理及待遇有关内容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落实相应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做取消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报考人员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雄安新区容和教育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