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铁锋区丰羽计划人才引进6人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齐齐哈尔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有关内容,铁锋区决定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引进“丰羽计划”。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引进数量
引进应往届优秀高校毕业生6名。
二、引进方式
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企业薪资待遇为主要招引要素,按照“事业引进,企业使用”思路,由编制部门建立人才周转编,区人才办组织相关企业采取市场化方式引进急需人才,实行合同制管理方式,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5年期满,服务企业业绩考核合格的,可选择放弃编制留在企业服务,或选择编制回到事业单位工作。
三、引进条件
(一)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一批次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预科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往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具体岗位名称及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铁锋区重点产业人才需求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专业相关领域从业经历的优先,急需紧缺专业和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引进条件。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名:截至报名结束时,已被齐齐哈尔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曾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构成回避关系的;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四、报名和录用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于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登录“齐聚英才”公众号、齐齐哈尔人才网站以及铁锋区政府网站,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下载并如实填写《铁锋区重点产业人才引进“丰羽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资格证书、高考录取批次等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报名材料传入邮箱tfrcfwzx@163.com。
(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区人才办和用人企业共同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材料或有隐瞒情况及其他欺骗组织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组织面谈。重点考察考生的报考动机、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岗位稳定性等。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谈结果确定拟考察人选,面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考察对象人选。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核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德才素质、人格类型和学习工作表现等。
(五)体检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的,须在公示前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拟聘用人选诚信档案。
(六)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引进人才与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与区人才办签订就业协议。
五、管理服务
(一)在企业服务期内,因企业经营管理问题导致引进人才无法继续开展工作的,区人才办可按协议提前接收回到事业单位。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或与企业单方解除协议的,解除事业单位就业协议,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二)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期间,接受区人才办、区经合局宏观管理,日常管理以企业为主。由区经合局对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考核,在区人才办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事业编制资格。
(三)在企业服务期满后,所承担项目或从事工作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继续在企业服务。回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区人才办结合个人意愿及所属事业单位实际需求调剂落编,转入事业单位管理。
六、薪资待遇
(一)服务期内,企业负责引进人才工资、奖金、补贴和津贴等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薪资标准根据企业引进相应层次人才工资水平发放,同时享受企业其他合法待遇。
(二)服务期内,企业引进人才享受国家、省、市、县(区)各级出台的企业人才相关政策。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享受相应政策性补助。
(三)服务期内,企业引进人才取得的技术项目研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作为后续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服务企业期满回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兑现相关待遇及接续缴纳社会保险。
联系人:邹宇
咨询电话:0452-2188692 0452-2188427
本公告由铁锋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