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人民医院招聘医护、财务工作人员24人公告
关于兴安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护、财务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财务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医护人员20人(其中:临床医学8人、医学影像学2人,护理学10人),财务人员4人。详见《兴安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护、财务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过硬,热爱医疗事业;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经体检合格;
4.兴安盟户籍优先。
(二)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人员专业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或专科(有传染病、呼吸疾病、肝病临床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取得规培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者优先。
(三)护理人员专业条件
1.国家统招院校全日制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民营高校);
2.需两证俱全(毕业证和执业护士证或执业护士考试合格成绩单);
3.年龄在24周岁以下。
(四)财务人员专业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会计、财务会计专业)以上学历;
2.考取助理会计师资格及以上证书者优先;
3.年龄30周岁以下;
4.在主管会计岗位工作5年以上,有会计师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兴安盟内在编人员;
四、招聘形式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五、招聘程序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工作采取现场及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址:兴安盟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门诊6楼627室)。网上报名应所需资料扫描转换成PDF格式制成压缩包发送邮箱(11747800451@qq.com)。
(二)需提交资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及执业医师证书、规培证书或规培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等相关材料。
(三)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4日--10月23日
8:00--11:30 14:00--17:00。
(四)资格审查
由医院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五)笔试
考试内容为医疗专业相关知识,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采取题库随机组题,上机考试程序进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打分形式进行。护理人员、财务人员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人员根据高低顺序及医院工作需要录用人员。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标准和规定进行。
(八)公示与聘用
医院对拟聘人选在医院官网http://www.xamyy.com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作地点与待遇
(一)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人员,工作地点为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享受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同岗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
(二)护理人员、财务人员工作地点为兴安盟人民医院,享受兴安盟人民医院同岗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
试用期六个月,经考核合格者将与医院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聘用工作院纪检委负责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在本次聘用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咨询和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482---8282070
2.监督电话:0482---8282332
附件1:《兴安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财务人员计划表》
附件2:《兴安盟人民医院招聘医务人员、财务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