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弋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26人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弋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实际情况,报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均为男性,其中消防车驾驶员岗位6名,灭火救援岗位20名。工作地点:弋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城北小型消防站、圭峰镇、港口镇、曹溪镇等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灭火执勤岗位年龄一般为18-30周岁(男性),驾驶员岗位年龄一般为18-45周岁(男性),具有车辆驾驶证B照及以上;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退役士兵或具有车辆驾驶(驾驶证B照及以上)、机械维修、游泳等技术专长的、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可以优先录用(请在报名表注明)。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招聘:
1.未受过处分的全国消防救援队伍退役消防员(含未受过处分的森林消防专业队退役队员);
2.未受过部队处分的全国其他部队退役士兵;
3.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曾任政府专职消防员;
4.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体检、资格复审后直接公示录用;
5.具有本县常住户口;
6.获得消防《建构筑员》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22日。
2.报名地点:弋阳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中段16号(弋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大厅服务窗口)。联系人:张政远:15079379210、涂超琦:18770336886。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本人持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士兵退伍证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2张,于10月22日前到弋阳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中段16号(弋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大厅服务窗口)现场报名(报名表见附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虚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后通知考试时间。
(三)考试和体检
1.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
(3)测试项目:100米跑、3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4个项目。
2.笔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
内容:综合基础知识(题库见附件),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全部为客观题,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时事政治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消防安全知识等;成绩评定将按照实际得分或大队考核组评分进行统分。
3.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
内容:举止仪表、应变能力和个性稳定、责任感与进取心、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思维能力。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20% 。(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排列名次,若出现并列成绩以体能分高者优先确定人员名单。)
4.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弋阳县人民医院。
考试和政审合格人员(电话提前通知)到县人民医院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四)政审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到应聘者的家庭、村委、派出所听取审查其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1. 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30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原则上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所有队员实行轮岗执勤,工作日工作时间全勤值班,特殊战备时期全员值班。
(二)保障
1.工资构成=基本工资+考勤费+五险。备注:试用期工资为2400-2800元/月(试用期内不予缴纳保险)。正式录取后,月综合工资为4000-4500元/月。同时单位和个人按相应比例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购买意外保险。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消防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训练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业前景
1.年龄在24周岁以下男性每年可报名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有机会通过考试提任为消防指挥员(国家行政编制);
3.本单位可以全程为有志青年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项目培训。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弋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联系人:张政远:15079379210、涂超琦:1877033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