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补充招聘公告
为充实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力量,中卫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全市招聘政府专职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一线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灾工作;
(三)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五)限男性,政治合格,身高160厘米以上,年龄18至26周岁(1994年10月1日至2002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六)有运动特长、技术专长的人员及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优先聘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亲属因犯罪正在监狱服刑的;
3、本人和近亲属参与邪教组织、在境外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的;
4、曾因违反消防员执勤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退役军人未满服役年限,提前退出现役的;
6、被加入征信黑名单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24日。
2、报名地点:中卫市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阳光驾校旁边)
3、联系人:王亮 电话:0955-7660599 152096527604、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5、报名材料: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退出现役证、学历证书、具有特长技能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二)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体能测试(15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退役军人和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退役军人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加5分,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的取最高加分项加分。
(三)公示
对资格审查、考试、政治审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按岗位及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监督电话:0955-7660579
四、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并签订试用期合同。由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正式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为3591元/月,结合工作表现,每年定期增资5%(含个人所承担保险费用)。由所在单位统一缴纳社会保险,提供住宿、伙食和服装保障。
六、管理使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值班,正常情况下工作六天休息三天。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公休假。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二)对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本人自愿放弃的、被实名举报并经查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空缺名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三)本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由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最终解释。
中卫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