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梅里斯区基层产业人才招聘10人公告
为落实《齐齐哈尔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齐发〔2020〕8 号)和《关于建立“乡聘村用”机制引进乡村产业人才的指导意见》(齐人组发〔2020〕13 号) 有关要求,充分调动政府优质资源,吸引实用型人才扎根基层,夯实乡村振兴产业人才基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聘村用”基层产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方式
立足服务乡村产业发展,遵循“区引乡聘村用”原则, 引进乡村产业发展急需人才10名,定向分配到村级岗位工作,服务期5年,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乡镇事业编制。
二、引进条件
全日制统招三批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预科生、全日制统招专升本毕业生(不含艺术专业生、体育专业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列入选聘范围。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32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乡村振兴相关产业工作经历的优先。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或有失信记录的。
3.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4.不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三、管理服务
(一)引进人才与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及乡镇签订协议,聘任期内实行合同制管理,由所在乡镇负责兑现薪资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引进人才根据实际需要可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员会主任助理,乡镇指派党政班子成员作为培养负责人,帮助引进人才适应环境、开展工作,使其在发展集体经济、推进村级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专业优势。
(三)聘任期内,所在乡镇根据项目周期对引进人才设定绩效目标,并负责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报区委人才办备案,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行续聘,取消落编资格。
(四)聘任期内,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引进人才借离村级岗位。
(五)聘任期满,经区委人才办考核合格后,落乡镇事业编制,并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兑现待遇及接续缴纳社会保险。
四、激励政策
(一)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引进人才,可通过选举、任命等方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并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
(二)引进人才落编后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应按照《2020年梅里斯区基层产业人才报名表》(附件1)要求,填写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将报考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上传至mlsrcfwzx@163.com邮箱。
需发至邮箱的材料采取扫描的方式上传,材料如下:
1、《2020年梅里斯区基层产业人才报名表》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4、奖励证书。
(1—3为必交材料,4为选交材料)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后,工作人员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人员进行回复。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谈。重点考察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岗位稳定性等。
(四)考察。根据面谈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
(五)体检。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的,须在公示前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拟聘用人选诚信档案。
(七)聘用。公示无问题的引进人才与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乡镇签订《梅里斯区基层产业人才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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