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临沂费县教育系统“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引进20人公告
2020年费县教育系统“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引进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优化专业学科人才结构,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和《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19〕4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引进20人,其中县一中6人(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县实验中学5人(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生物、高中历史、高中地理)、县二中5人(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物理、高中政治、高中地理)、临沂市工程学校4人(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体育教师,中职计算机专业教师,中职建筑专业教师,中职机电专业教师,中职会计专业教师)。报考岗位如出现空缺,空缺岗位计划根据需要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
二、引进范围
1.派遣期内(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未就业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见附件1,含校区,不含分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学科(见附件1,含校区,不含分校)所含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在山东省外就业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见附件1,含校区,不含分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见附件1,含校区,不含分校)中“一流学科”所含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2年1月1日以前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工作。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请及时登录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ixian.gov.cn)阅读引进公告。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7日17:30。
报名邮箱:fxjyjrsk2@ly.shandong.cn
报名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写《2020年费县“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引进报名表》(附件2,打印签字摁手印扫描),诚信承诺书(附件3,打印签字扫描),1寸正面免冠照片,连同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正面及背面、学历学位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须为JPG或PDF格式)以附件的形式,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命名格式: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如“李某某+山东大学+生态学”。2018、2019年毕业未就业的考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或档案所在部门对其就业情况的说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发送邮件后请报名人员在报名当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电话0539-5682012进行确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线上方式。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公布或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县教体局和招聘学校负责,面试采用面谈的形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由县教体局和招聘单位组织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进行现场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引进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引进期间的表现,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引进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核。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引进并查实的,不予引进。
县一中、县实验中学、县二中引进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临沂市工程学校引进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再更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费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报名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若本次引进未完成计划数量,由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费县教育和体育局另行组织招聘,不再发布公告。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费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5682011
咨询电话:0539-5682012
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费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