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南充嘉陵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考调35人公告

来源: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10-16 10:54:35

  南充市嘉陵区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嘉陵区委、区政府同意,南充市嘉陵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公开考调3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本次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南充市嘉陵区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1)四川省内(不含嘉陵区)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干部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3)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0年10月29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部)试用期未满的;


  (2)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嘉陵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公告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嘉陵区纪委监委进行现场监督,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考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2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嘉陵区建业路2号)。


  3、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2)在职在编事业干部相关证明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份;


  (4)附件1中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5)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明确要求: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南充市嘉陵区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考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考调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考生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因考生误留(漏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而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考调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本次考调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主要范围。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的时间、地点祥见考试通知书。


  考试人员凭考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考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考调资格。


  (三)考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试结束后,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嘉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告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调名额,按照考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嘉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以后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陵区卫生健康局共同负责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等情况。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嘉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不予递补。


  九、特别提示


  1、公告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嘉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告。


  2、考调人员经聘用后按照《嘉陵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3年内不能进行人事调配,5年内不能调出嘉陵区。


  3、A01、A02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保报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经聘用将分配至乡镇卫生院负责医保报账工作,其余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公告岗位条件需求由主管部门及考调单位安排相关工作,考调人员到岗后必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告咨询电话:0817-3631641(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17-3866039(嘉陵区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股)


  监督电话:0817-3637627(嘉陵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1.南充市嘉陵区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附件2.南充市嘉陵区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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