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170人公告
为整体优化提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素质,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按照《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指导意见》(黑组通字〔2020〕18号)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确保优中选优。
二、招聘计划和对象
佳木斯市所属富锦市、同江市、桦南县、桦川县、抚远市5个县(市),郊区、向阳区、前进区、东风区4个城区利用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7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佳木斯市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岗位计划表》。
三、岗位安排
报考人员被聘用后,先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半年,并参与村(社区)工作,再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选派到村(社区)任职。是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8日至2002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6、有工作单位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6、与所报岗位有回避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9、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佳木斯市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报考申请、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通过佳木斯市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4日至2020年10月30日,报名网址:佳木斯市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0/hlj/10jms/)。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10月24日至2020年10月30日8:30至16:30期间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到证复印件、诚信报考承诺书,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报考抚远市、桦南县、桦川县岗位的还需上传考生户口薄户主页和本人页。以上证件、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压缩为文件包上传。上传材料需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招聘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符合政策性加分报考人员现场确认
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现场加分确认。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佳木斯市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社区和乡镇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
符合黑政规〔2018〕17号文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招考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退役士兵,需提供毕业证、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同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址,以网上通知为准,考生要时刻关注网站通知。
3、网上打印准考证
以网上通知时间,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岗位后,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等问题错失报考机会。
(2)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规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为保证满额招聘,对于被取消、核减的岗位,依据进入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逐一征求考生意愿,进行调剂补录。
(二)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基层社会治理。
(2)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其中,笔试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11月中旬进行)。
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3)查询笔试成绩。考生通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先锋网、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报名网站等媒体查询成绩。
2、面试人选现场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职位招聘数额的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先锋网、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抚远市、桦南县、桦川县岗位的还需携带户口薄原件及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有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凡提供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网上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和履职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和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先锋网、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通知。
4、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笔试分数再相同,加试一道面试题,以分数高者进入体检。体检由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交体检医院。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及严格审核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招聘组织实施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佳木斯市政府网站、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先锋网和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街道锻炼时间),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以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六、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七、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行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外省报考者抵返我省前,须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抵达我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认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报考者,应提前向招聘机关申报,到达报考地点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考试。
报考者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者,不得进入考点。报考者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将及时在佳木斯市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考试网上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0454—8244762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4—3986523
监督电话:0454—8775018
附件:1、佳木斯市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岗位计划表
2、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5日